附件3
杏盛娱乐勤工助學崗位應聘協議書
為規範管理我院全日製高職學生勤工助學工作,促進勤工助學活動健康、有序開展,同時也為了明確院內用工部門(以下簡稱甲方)和勤工助學學生(以下簡稱乙方)在勤工助學過程中的權利、義務,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高等學校勤工助學管理辦法》和《杏盛娱乐學生勤工助學實施辦法》,經協商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權利:
1. 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調動勤工助學崗位及工作內容,並對勤工助學學生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2. 乙方在工作中應遵守甲方內部的工作紀律;
3. 如乙方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甲方有權采取適當措施,如提醒或核減報酬,情節嚴重的可以上報學生資助工作管理部門辭退乙方。
二、 甲方義務:
1. 甲方應提供與勤工助學崗位相適應的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環境;
2. 甲方應明確告知勤工助學崗位工作的相關信息;
3. 甲方應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認真考核,如實記錄、核定乙方的考勤情況,並在每月末將學生的考勤情況交學生資助工作管理部門;
4.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
① 從事違法違規活動;
② 做出有違道德規範、公序良俗的行為;
③ 參加有毒、有害、有危險和有礙身心健康的勞動。
三、 乙方權利;
1. 乙方有權根據勤工助學工作需要,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設施;
2. 乙方有權向甲方了解勤工助學崗位的相關信息;
3. 乙方有權按時獲取勤工助學報酬。
四、乙方義務
1. 乙方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的過程中應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製度,履行勤工助學崗位職責;
2. 乙方應按規定時間上崗,不得無故早退和缺席;
3.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終止本協議,也不得私自換人。
五、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終止協議,須征得對方同意。
六、 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七、 本協議一式三份,杏盛學生資助工作管理部門,甲方、乙方各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