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發布日期:2023-12-28
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24年度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和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嚴格規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經杏盛院長辦公會討論通過,我院在原有校外教學點的基礎上,擬新增長春市長光教育培訓中心為校外教學點🏇🏻,現按照要求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如有異議,請致電繼續教育杏盛辦公室,電話:85194522,(紀檢監察室)電話➗:8200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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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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