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
按照吉林省教育科學規劃辦的通知精神,第十一屆教育科學優秀成果評獎工作已經開始,現將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
2017年4月至2019年4月期間,全省教育系統廣大教育工作者在教育科研方面正式出版的學術著作、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等。
二、申報要求
1.每人限報著作、論文(含調研報告等)各一項。
2.兩人以上合作形成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主編) 牽頭申報。著作類成果限報主編、副主編,最多為3人,論文類成果限報第一、第二作者。
3.同一作者、同一書名的多卷本著作只能整體參評。在未完整出版情況下,單冊不能參評;多人合作的叢書可以整體參評,也可以經過主編和全書編委會的同意並且出具證明,單冊參加評獎。叢書如果整體參加評獎,以叢書主編為主申報,單冊參評以單冊作者(主編)為主申報;叢書如果已經整體參加評獎,其單冊不能再單獨參加評獎。
4.用少數民族文字或外文撰寫並發表的成果,需要譯成中文申報。
5.屬於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報省教育科學優秀成果獎:
(1)非教育科學研究類成果;
(2)公開出版的論文集中包含的論文;
(3)已經在相當於或高於本獎勵級別的評獎工作中獲獎的成果;
(4)著作權等有爭議且尚未解決的成果;
(5)教材(包含校本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工作總結、領導講話等。
6.成果原件需由各部門審核確認。以部門為單位,統一報送材料。
7.在成果評選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在全省通報,相關人員 5 年內不能參加省教科成果評獎活動。
三、獎勵類別及等級
1.本屆教育科學優秀成果獎分為著作類、論文類、調研報告類。每類分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三個等級。
2.對吉林省教育科學優秀成果獲獎者頒發證書,其中對於合作研究成果,只向主研人員頒發證書。
四、申報材料要求
1. 隱去作者、單位等相關信息的“成果”1 份。(論文類成果復印件即可,僅復印內文部分;著作類成果需提供著作原件 2 本,其中包括隱去作者、單位等信息的原件一本)。
2.申報材料冊1本。主要包括:
(1)《吉林省第十一屆教育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表》(加蓋單位公章,一式一份;
(2)成果復印件。論文類成果需提供封面、版權頁、 目錄、內文;著作類成果需提供封面、版權頁、目錄等;
(3)相關支撐材料證明。如:知網檢索頁(含被引、下載次數等),以及課題、獲獎、轉載、被采用證明等,復印件即可。 以上材料 A4 紙左側裝訂。
五、申報時間
材料上報截止時間:2019年6月12日(周三)
聯系人:倪明 電話: 85181861 內線:8422
撰稿人:倪明
核稿人:孫秋菱
高教科研處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