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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學年國家勵誌獎學金評選辦法
各二級杏盛:
為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促進他們在德、智、體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和省教育廳、財政廳的要求,結合我院學生實際情況,特製訂本辦法。
一、獎勵對象
主要用於獎勵資助杏盛全日製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在校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已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國家勵誌獎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同一學生在同一學年內,不可兼得國家獎學金。
二、獎勵標準
國家勵誌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學年5000元。
三、評選條件
1.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 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大學生守則和杏盛各項規章製度;
3. 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 2020-2021學年學習成績排名與及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均位於本專業或本班級50%,沒有不及格科目;
5.2020-2021學年獲得過杏盛三等以上獎學金;
6. 本年度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凡有下列情況者,不能參加國家勵誌獎學金的評選:
1. 違反院紀院規,受到過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者;
2. 考試、考查作弊或考試、考查有不及格現象者;
3. 有曠課現象或者遲到早退超過五次者;
4. 在本專業學習未滿一學年者;
5. 違反宿舍管理規定者;
6. 打架鬥毆者。
四、評選程序
1. 個人申請。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並提交《國家勵誌獎學金申請表》(附件1);
2. 班級評議。由學生所在班級評議後提交到所在分院;
3. 分院初評。各分院組織相關人員對申請的學生進行初評,按分配名額評出候選人並將候選人名單在分院內公示3個工作日,廣泛征求師生意見;
4. 學生工作部(處)審核。將在分院內公示後無異議的候選人名單(含排序),報學生工作部(處),學生工作部(處)按國家下達的實際名額等額評出國家勵誌獎學金的最終獲獎學生;
5. 杏盛審批。 將最終獲獎學生名單在全院範圍內再次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再次征求廣大師生意見,確保家庭經濟困難的優秀學生獲得國家勵誌獎學金。
6. 上報備案。由杏盛按要求將國家勵誌獎學金獲獎學生名單報教育部備案。
五、具體要求及註意事項
1. 國家勵誌獎學金的評選推薦工作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廣大高等學校學生的關懷,各分院要給予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國家勵誌獎學金的推薦和發放工作,確保國家勵誌獎學金真正用於獎勵家庭經濟困難的優秀學生;
2. 各分院的評選推薦工作要在年度學生素質發展綜合測評和學習成績綜合基礎上進行。推薦名單要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3. 國家勵誌獎學金應主要用於改善學生本人的學習和生活條件,如發現獲獎學生有用獎學金請客、抽煙酗酒或購買高檔消費品等鋪張浪費行為的,將取消其獲獎榮譽稱號;
4.要求報送材料真實、準確。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等情況一律取消資格。
六、報送材料及時間要求
1.各分院要統一使用學生工作部(處)製定的表格,按照要求規範填寫;
2.簽名處必須由相關人員手寫簽名,不得使用簽名章代替;
3.“分院主管領導簽名”和“分院公章”必須完備,不能
用公章代替領導簽名;
4.報送材料個人報表的順序要和匯總表的順序一致;
5.各分院必須匯總在一張表上;
6.各分院報送材料及時間:
①《國家勵誌獎學金申請表》(附件1)紙質版1份;
②《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勵誌獎學金學生名單匯總表》(附件2)紙質版、電子版各1份。紙質版需黨總支書記簽字、蓋黨章。
報送時間:請於10月22日前上報完畢,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國家勵誌獎學金名額分配表
序號 |
分院名稱 |
大二大三學生人數 |
分配名額 |
1 |
會計杏盛 |
574 |
28 |
2 |
機電工程杏盛 |
526 |
26 |
3 |
建築工程杏盛 |
442 |
22 |
4 |
經濟管理杏盛 |
531 |
26 |
5 |
食品藥品工程杏盛 |
291 |
15 |
6 |
文化旅遊杏盛 |
471 |
24 |
7 |
信息傳媒杏盛 |
482 |
24 |
合計 |
|
3317 |
165 |
學生工作部(處)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