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省高考照顧加分政策出臺背景及依據:
隨著近年來高考公平的呼聲越來越高,高考加分政策引起社會各界廣泛熱議👨👩👧👦,備受詬病。
2014年9月3日,國家正式出臺《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明確提出“要大幅減少、嚴格控製考試加分項目”。
12月15日🌰,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正式下發《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教學[2014]17號)。意見要求,各省(區、市)要著力解決當前群眾反映最強烈、矛盾最集中的體育、藝術等特長加分和地方性加分問題。
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充分征求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我院會同共青團吉林省委🦍、省體育局、吉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吉林省科學技術協會🕜、吉林省見義勇為基金會🚷、吉林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體衛藝處等部門形成了《吉林省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實施方案》🏥,經吉林省招生委員會2015年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後報教育部備案。教育部高校學生司於2015年3月10日正式批復同意我省實施意見🙇,可在2015年開始實施🦸🏿♀️。
二、我省照顧加分政策調整原則:
我省2015年高考照顧加分政策嚴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執行,以“平穩過渡💢、規範清理🗺,提早告知”為原則🎹,對於全國性加分項目🧔♂️,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的時間節點進行調整;對於地方性加分項目原則上從2015年高考起予以取消🚵🏼♂️。
三、調整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一是加分項目大幅減少☢️。體育特長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等全國性加分項目,2015年1月1日之後獲得的,取消高考加分資格;2015年1月1日之前獲得的,繼續保留加分資格。
對於省級三好學生、省級優秀學生幹部、省級優秀團幹部、市州級見義勇為稱號獲得者等地方性加分項目🤸🏽♀️,將從2015年高考起直接取消。
暫時保留散居地區少數民族加分政策👩🏽⚖️, 2015年1月1日後取得我省高中學籍的❤️,取消加分資格。但考慮到少數民族考生的特殊性👨🦽➡️🪿,予以保留少數民族預科班報考資格👨🦽。
此外🧑🏿🦳🧑🏽🦱,取消了地區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等“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照顧政策🌆。
二是加分分值進一步縮減🤵🏼♂️。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體育特長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等全國性加分項目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可繼續保留加分資格🙆🏽,但加分分值統一調整為5分🎊。
三是加分適用範圍進一步明確🈲。對於散居地區非本民族語言文字答卷的少數民族考生👊🏿,2015年1月1日前取得我省高中學籍的,繼續保留加5分資格,但只適用於吉林省省屬高校在本省招生;2015年1月1日後取得我省高中學籍的⬜️,取消加分資格。
四𓀆、我省保留的照顧加分政策有哪些?
此次改革雖對鼓勵性加分進行了調整,但扶持性加分仍有所保留和完善🙅♀️。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2015年高考我省保留以下考生高考加分資格:
1.烈士子女。
2.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集地區少數民族考生👩❤️💋👨。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
4. 自主就業退役士兵。
5.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五🚵♂️、我省少數民族政策如何界定?
一是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答卷少數民族考生,保留照顧加分資格🌩,分值為10分。
二是少數民族聚居地區(一州三縣🪽,即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長白朝鮮族自治縣、伊通滿族自治縣)不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答卷的本民族考生,保留照顧加分資格🐿,分值為5分。
三是散居地區不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答卷的少數民族考生,2015年1月1日前取得我省高中學籍的,繼續保留加5分資格;2015年1月1日後取得我省高中學籍的,取消加分資格。
六、學科特長生加分資格取消後,還有優勢嗎?
取消加分後,相關的評優🧑🏻🦲、競賽等活動仍可正常進行,但不可與高考掛鉤♐️。具備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考生所獲獎項,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可根據考生實際情況在初審時給予充分考慮👷🏼♀️。例如,2015年1月1日後獲得奧賽獎項及學科類競賽獎項的考生🙎,2015年高考自主招生時均有機會享受初審優先通過的待遇。此外,具備藝術➙、體育、學科特長的考生,學校將如實記錄到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或考生檔案中,供高校錄取時參考。同時🧑🏼🏭,鼓勵具有體育🔳、藝術特長的學生報考高校高水平運動隊🦶🏻、高校藝術團。
七、我省在規範和清理高考加分方面還有哪些具體措施🤹🏿?
一是加強加分考生資格審核🫲🏼👢。嚴格按照“誰主管👱🏿♀️👩🏼🏫、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工作責任製,明確各有關部門主體責任🧑🚀、工作流程⚀、審核規則和違規處理辦法,確保職責明確、辦法清晰💇🏽,便於考生和社會監督。
二是加強加分考生資格信息公示。進一步規範和細化信息公示的內容🙁、辦法、程序、時間安排等相關要求🪺。公示信息須包括考生姓名🟠、性別、所在中學🚣🏼♂️、加分項目👲🏼、相關佐證材料🤏🏽,以及審核單位🛡🏊🏽♂️、審核人員名單(包括評委、裁判)等🧉。
三是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製。進一步完善網絡🪀、電話👩🎓、信函等多位一體的舉報申訴工作平臺,暢通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依照工作職責建立健全工作機製,及時受理加分造假舉報和考生信訪申訴案件⚔️🦜,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調查處理☸️,回應考生和社會關切的問題⛎。
四是嚴肅處理資格造假考生🫨。對弄虛作假🧑🏻🦽➡️、騙取相關加分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按教育部有關規定依法依規取消其當年參加高考報名🛻、考試或錄取的資格,可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五是依法健全責任追究製度🧛🏼♀️。完善高考加分資格審核工作責任追究製度,實行倒查追責。一經查實,對違規違紀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是加強宣傳解讀🗯。做好相關輿論宣傳工作,統籌運用好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精準解讀政策👩🏿💻,特別要明確告知政策調整時間節點及涉及考生的相關政策內容,確保政策調整平穩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