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省教育廳以及各市(州)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我們編製了2014年在吉林省招生的中等職業學校和有關高等職業學校分專業招收初中畢業生和高中畢業生招生來源計劃,現予以公布,並就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本招生計劃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提前錄取學校(中職-本科3+4銜接,該批次屬於本科層次;中職-高職2+3銜接,該批次屬於專科層次)。第二部分:錄取學校(專科高職、“3+2“ 高職、小教專科,該批次為專科層次)。第三部分:錄取學校(普通中專、普通師範、體育藝術及其他職業學校,該批次為中專層次)。
二、第一部分錄取學校中職-本科3+4,是三年中職學校銜接四年本科學校。中職-高職2+3,是二年中職學校銜接三年高職學校。第二部分錄取學校是專科層次,各專業學製為5年或“3+2”學製,其中,“3+2”是三年中職學校,二年專科學校。一部分提前錄取學校和二部分錄取學校招收參加2014年初中畢業統一考試的考生,戶籍在吉林省內。
三、第三部分錄取學校是中專學歷,凡未註明專業學製的均為3年。招收初中畢業生且戶籍在吉林省內的考生。個別中職學校的特殊專業學製為4至6年。特殊專業由招生學校單獨組織,招收具有小學文化程度的畢業生。
四、高中畢業生可免試入部分中等職業學校學習,學製一般為一年至二年。
五、各衛生學校的護理、婦幼醫生、助產士專業等凡未單獨註明的均招女生。
六、招生計劃中,未註明招生範圍的均為全省招生,凡標有“長春”、“吉林”等,是指在該地區範圍內招生。
七、中等職業學校招收的免試生,必須是取得初中或高中畢業證書的應、往屆生,戶籍在吉林省內。
八、考生要對自己所報的誌願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製要求考生填報違背其意願的誌願。考生須在網上認真填寫個人的準確信息,出現差錯由考生本人負責。
九、現已公布的各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來源計劃為指導性計劃。
各層次學校的收費標準按省教育廳、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有關文件執行。學生入學待遇按國家有關政策執行。